买卖个人信息?抓!

买卖个人信息?抓!

“是否需要小额贷款?”

“全屋装修五折优惠”

“暑期辅导班马上报满...”

市民朋友们是否因

接到这样的推销电话而心烦?

“夏季行动”中

日照公安主动出击

严打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犯罪

近日

查处2起涉嫌买卖个人信息案件

抓获嫌疑人5名

“我们知道买卖个人信息

肯定触犯法律了

但还是心存侥幸...”

8月6日晚

高新区公安分局民警

经过多日研判分析

抓获郭某某等3名嫌疑人

经查

郭某某等3人

在同一装修公司工作

为更好地“拓展业务”

花钱购买公民个人信息3万余条

用于电话推销、招揽客户

民警深挖线索

于8月10日

抓获上线“供料”人员一名

目前

3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1人被依法行政处罚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中间商赚差价?

近日

莒县公安局民警

在县城一居民楼内抓获

一涉嫌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犯罪

嫌疑人王某

王某到案后承认

2020年底

他在网上刷到一则

查询他人个人信息的广告

“我觉得是个商机

就联系了对方

想做中间商赚笔差价”

与对方商量好价格后

王某购买了多个微信账号

及支付宝账号

并在各社交平台上

发布“查询个人信息”的广告

身份证、手机号、车辆信息

婚姻登记信息…

只要有客户下单

王某就从上家购买再转手卖出

经查

王某在4年间

买卖公民个人信息1000余条

非法获利7万余元

目前

王某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以案说法

什么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以窃取或者其它方法非法获取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日照公安提醒

公民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一经发现,一律依法严肃处理。

请注意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如有发现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线索,请及时保留证据,拨打110报警。

来源:日照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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